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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农业法治亮点多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06

  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七五”普法的攻坚之年。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积极组织各地农业系统实施“七五”农业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一年来,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农业法治环境明显好转。

  江苏省:让法治成为农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江苏省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新要求,聚焦法治,聚力创新,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业已取得积极成效。

  突出主体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到位。注重从强化各级领导普法“第一责任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发挥各相关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普法组织功能作用三个方面,着力构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以法制机构牵头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和普法志愿者为中坚力量,法律顾问单位为辅助力量,职能处室全面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通过清单管理,把“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厅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省农业农村厅年初制定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计划,指定学法内容,落实责任人员。2016年至2018年11月底,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安排法制专题学习7次。二是突出行政执法、农技人员这个“关键骨干”。从2015年开始,先后举办市、县农业法制业务、行政审批专题和农业执法骨干以及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共28期,邀请相关专家、领导讲授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两法衔接、执法程序等实务,并组织现场观摩、案例讨论,受训面达4500人次。三是突出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这个“关键人群”。各地围绕中心,深化“法律六进”,连续多年开展“情暖三农、送法下乡”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普法资源重心下沉,利用电视、报刊、图片、展板、横幅、网络、新闻发布会、旁听庭审、“12316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和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

  突出立法工作,维护“三农”利益。完善农业法规体系,继去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办法》颁布施行后,今年《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修订出台《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新增了“禁止占用、征收湿地生态红线范围的湿地”的规定,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0年8%上升到2017年底的58.1%。盐城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并大力组织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和专项治理,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显著成效。

  突出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聘请法律顾问从2017年3月份起进驻厅机关以来,已累计审查经济合同400余份、规范性文件20余份、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征求意见稿110余份,接受法律事务咨询85人次,协助处理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26件,民事诉讼案件13件。全省市、县农业部门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整体推进覆盖面达98%以上。在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研究出台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浙江省:着力构筑农业普法工作新格局

  浙江省创造性地提出了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普法载体平台的新部署,着力构筑农业普法工作新格局。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农业普法责任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农业普法责任制。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制定农业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机制。积极推行农业法制员制度,组建厅法制员队伍,制定法制员工作规则,明确法制员工作职责。二是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公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发挥具体案例的法理分析、法律警示和普法宣传功能,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平台。主动利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和公共活动场所,推进“互联网+农业普法”行动,加强新媒体运用,推送农业普法内容,拓展普法的广度与深度。

  围绕重点对象,推进农业经营主体法律帮扶服务。为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水平,2016年联合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农业经营主体法律帮扶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释疑、农业行政执法、矛盾纠纷调解、涉诉案件法律援助等举措,广泛开展法律帮扶服务活动,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自觉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7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春耕备耕“五联五送”服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法律培训,建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结对帮扶引导机制,开展结对帮扶、上门走访、法律咨询、个案指导等系列活动,全省共举办各类主体法律培训班1000余次,培训人员达10万多人次,结对走访各类主体5千多家。

  围绕重点法律,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新《种子法》专题宣贯活动。2016年以来,共组织省级培训3次,市、县两级培训50余次,累计培训7千余人次,发放《种子法》单行本等培训资料1万余册,切实将新《种子法》传达到广大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二是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专题宣贯活动。以农药管理和执法人员、农药生产企业、农资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举办多种形式专题培训班,开展各类现场咨询活动,印发《条例》单行本等有关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微博、送农资下乡、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主要内容,推送权威解读。2017年全省分层分批、按需举办各类培训800余场次,印发《条例》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0余条。三是开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专题宣贯活动。2017年全省共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培训、咨询、宣传等7800余次,参与人数20.7万人次,新闻媒体报道134次。今年4月,开展“质量兴农”主题日、科普宣传进杨梅园等活动,全省共开展相关活动6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四是开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宣贯活动。通过下发一个宣贯通知、召开一次宣贯会议、编印一套学习资料、举办一系列学习培训、开辟一个报纸专栏、组织一档电视栏目等“六个一”的活动,多角度、多形式宣传解读条例的主要精神实质。

  广东省:大众媒体为农业法治宣传“插上翅膀”

  广东省通过进村入户强化群众宣传、充分运用大众媒体开展社会宣传等形式,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农业系统干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农业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重点普法活动强化群众宣传。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宣传。一是创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17年暑假联合我省5所高校共同组建由3千名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200支大学生宣传队,利用暑假进村入户宣传土地确权政策。在南方日报开设土地确权攻坚专题专栏,推出《广东农村土地确权你问我答》18期;在广东电台新闻栏目推出“农村土地确权一分钟”专题,播出390期次。确权工作系列宣传报道获得了2017广东政务新媒体小编大会“舆情应对奖”。二是加强法律培训。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培训计划,对各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2次专题培训,已举办培训班10多期,累计培训3千余人次。三是强化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招投标确定三家法律事务所,建立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在线咨询服务平台和咨询热线电话,免费接受服务范围内的农户及各级农经部门的咨询,及时进行电话答疑或在线答疑;免费对农户及各级农经部门来信进行答复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借助大众媒体开展社会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2016年《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前一天由分管副厅长在厅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详细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及修订条款。2017年3月《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宣贯月,分管领导上线厅门户网站直播访谈,详细解读条例修订相关政策内容。6月5日启动广东省《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开展《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宣贯工作,在南方农村报刊登专版宣传报道,并由分管厅领导对条例进行解读。二是发挥好厅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和“广东农业”微信公众号“生力军”作用。完善广东农业信息网建设,加强内容和频道栏目整合优化,将公众普遍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政府信息,如土地确权、涉农资金、十件民生实事、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等相关法律政策开辟专栏公开发布。广东农业微信公众号及时跟踪发布法律法规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解释,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目前“广东农业”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超过2万人,2016年以来推出600多条图文消息,总点击率超过516万,服务超61万人次。

  福建省: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成效显著

  福建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七五”农业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成效显著。

  持续高位推动,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农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策与法规处,制定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联络制度,配备了专职人员,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形成了“统一部署、分工负责,有统有分、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编制权责清单,落实普法责任。梳理编制形成省农业农村厅269项权责事项清单,并根据权责清单明确了农业部门负责执行的7部法律、18部法规、15部规章的普法责任主体。制定“七五”农业普法规划,每年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均制定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各责任单位逐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我省“七五”农业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深入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今年,省农业厅进一步加大了宪法宣传教育力度,除了为每个干部职工发放了新《宪法》单行本,集中安排各支部在周四下午原原本本学宪法,还举办了两场宪法专题辅导报告,邀请法律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中国宪法的历程、宪法与依法治国等宪法知识,编写了《宪法知识问答》和新《宪法》应知应会30题,组织了新《宪法》知识考试,开展了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增强了全部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

  全程释法普法,增强普法实效。充分利用依法行政过程开展普法。一是利用立法开展普法。省种子总站以起草修订《福建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草案)》为契机,将修订草案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召开座谈会逐条对照研讨,加深了公众对新修订《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利用行政审批过程开展普法。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省农业信息网平台,按照农业行业类别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在受理申请和许可证发放过程中,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利用行政处罚过程开展普法。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向当事人充分说明违法事实,违反具体法律法规章节条款,以及作出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等,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四是利用纠纷调处开展普法。在村组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或明确专人负责,并将纠纷调处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向当事人及其周围农民群众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6、2017年全省共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1174起。

  陕西省:多举措推进农业法律进乡村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为目标,立足农村,面向农民,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效果,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普法与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相结合。每年编印中央一号文件学习读本,撰写中央一号文件宣讲提纲,由厅领导带领分管处室开展包市联县宣讲活动,确保各级农业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入脑入心。在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工作中,将普法宣传的内容纳入其中,有机结合,多维度进行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普法与开展重大农业活动相结合。结合农时季节,通过春耕备耕宣传动员、“三夏”农业干部下基层、秋季农产品促销、冬闲职业农民培育等农事活动,以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及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农业科技“三下乡”、农民丰收节等农业专项活动中,根据活动主题,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农民的法律意识、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

  三是普法与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相结合。经过全省农业系统共同努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建立,所有涉农县区都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宝鸡等6市编批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省厅每年印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明确普法重点,分解普法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平安建设。通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优秀案卷评查、以案释法、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在有效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增强了普法效果。

  四是普法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相结合。近年来,启动并组织实施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职业农民塑造培养工程等一系列针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是一项重要培训内容。通过这些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

  五是农民普法与农业干部普法相结合。结合省“七五”普法规划,围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和厅党组中心组学习有关要求,先后聘请了省人大、西安交大、西北政法大学等法学界的专家,利用“农业大讲堂”,为厅系统干部举办了多场法治宣传讲座。每年在厅机关大院举办“书香机关”全民阅读活动,给每位干部职工发放200元购书卡,可以现场任意选购书籍,其中有大量的法律法规类书籍。另外,还为农业系统干部购买发放了“七五”普法相关书籍,建立了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分层次开展培训活动。省厅主要负责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市局负责辖区内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县局负责农资经营人员及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骨干农民的培训,通过培训促进普法。

  甘肃省: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实效

  甘肃省以提高农业系统公务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以大型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一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新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及重大执法行动等时机,积极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活动。全省累计开展专题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数超过2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多份。二是以“食品安全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共开展媒体宣传600多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万多份,培训各类人员4万人次。以“质量兴农”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重点工作,在《甘肃农业》杂志上编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20多期,在《甘肃日报》、甘肃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50多次。三是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宣传农资管理法律法规。每年春耕生产前,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2016年以来,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期间,各地农业部门累计出动宣传车辆2920余台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6万余份,发放科技书籍2.8万余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7.5万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创新农业普法形式。一是发挥互联网优势,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开设了农业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农业执法等专栏,收集发布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900多部,并根据政策法规的颁布、修订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先后组织对新制定、修订的《种子法》《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进行了网上法规解读与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展专题宣传。2016年春耕期间,与省广播电台合作,组织农业专家在《陇原听潮》频道栏目中开展为期约10天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系列讲座,宣传农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讲授农资产品购买使用和维权知识。2017年5月下旬,与省电视台经济频道《走进三农》栏目组合作录制专题访谈节目,由农牧厅领导对重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背景、亮点和落实要求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三是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宣传农业政策法规。挑选11名熟悉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处级领导干部、法律专家组成政策法规专家组,负责接听“12316”热线电话,解答群众问题。共解答咨询50余万人次,日均话务量突破1000个,累计解答200余万次,出现场千余次、发放信息“明白纸”、《12316系列丛书》100万多册,服务农民超过2000万人次。该服务热线已成为了解农民诉求、化解农村矛盾、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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