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重点是保障粮食安全、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政策、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等。
“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是怎样的?”
“解决现实中的人地矛盾问题,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农村金融工作中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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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至8日、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带队先后赴辽宁、山东进行农业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辽宁、山东省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汇报,深入到村镇,了解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设施农业、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和农村社区建设等情况,实地考察了粮库、农业服务公司、农业科技企业等,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贯彻实施农业法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建议。
法律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更健康的发展
5月7日上午,记者随着执法检查组到达辽宁盘锦大洼县。在田家镇,有个淘宝特色中国大洼馆,借力“互联网+”,很是时髦。该馆携手阿里巴巴集团,共同打造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平台,为农产品配备“身份证”——独一无二的二维码,消费者只需扫描二维码,就能看到农产品的“出身”及各项检测指标,做到“线下到线上,有图有真相”。
农业发展借力“互联网+”等高科技,这样的案例,并不止于大洼县。5月1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考察了山东嘉祥县的“云农场”。这是全国最大的网上农资商城,通过互联网交易大数据,向农户供应优质廉价的农业生产资料,帮助农户推销农产品,提供农业技术咨询。
近几年来,辽宁、山东一直在强化农业科技等基础支撑。“目前,山东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6%,比2003年提高了11.6个百分点,优良品种对全省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5%。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省农机总动力达1.31亿千瓦,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山东省政府副省长王书坚介绍。
辽宁省农委负责人介绍:“以科技推进为驱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蔬菜生产提质增效。2014年,全省共组织建设600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实现在大旱之年大面积均衡增产。其中,朝阳县在高产创建中大力推广膜下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有效抵御了旱灾影响。”
在山东省贯彻落实农业法汇报座谈会上,省农业厅副巡视员褚瑞云介绍,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积极履行农业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山东省农业增加值达4798.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882元,比上年增长11.2%。
“现代农业的标准有很多,但就我国来说,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层面上,必须要达到‘四化’,即现代水利化、现代机械化、现代科技化、现代合作化。”吉炳轩强调:“农业法制建设要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农业法的实施,为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法律保障。”
农业发展仍面临资源环境趋紧、融资难等困难和挑战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但仍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村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农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仍然十分严峻。
山东济宁市农业局长曹旭提出:“由于常年耕作,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特别是近年来,干旱、冰雹、收获期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农业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对农业生产尤其是种植业、渔业的影响较大。”
德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仍是薄弱环节,农村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一是乡镇企业污染尚未消除。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扶持力度不够。由于缺少扶持政策,目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费用基本上由养殖场承担,难以调动业主积极性,部分工程建设迟缓。三是部分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展较快,但部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四是农村环保管理队伍建设亟须加强。
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与实现“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发展的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村贷款难、难贷款、成本高、手续繁等问题仍未根本解决,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支持新农村建设仍需要加强。
“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由于农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银行机构认可的有效资产不足,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部分农户无法获得贷款支持。涉农企业融资时,由于担保机构对抵押不足、风险较大的项目不能予以担保,在提供担保征信服务过程中存在较大顾虑,即使给予担保也会提高其融资成本。”辽宁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解释。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依法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在辽宁、山东两省的执法检查中,大家看到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取得的可喜成果,也了解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在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中,紧紧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这一主题,看发展,说问题,提建议。
“进一步完善生态资源节约保护体系。坚持治理修复与保护节约并重的原则,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生态效益补偿增长调整机制,使生态效益的价值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济宁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建议。
德州市金融办建议:要加强农村金融法制建设,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金融立法、执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农业金融法律体系,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法规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发挥应有的制度保障作用。
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赵东提出:“要加快建立农业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应在稳定并加大农业投入的同时,注重投向的优化调整,同时,探索创新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入导向功能,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发展。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农业投入法,将农业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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