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将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旨在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
近年来,各地充分发掘乡村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加强村镇整治,促进乡村田园美、景观美、庭院美、生态美、产业美建设,涌现出了一批视觉美丽、内涵美好、体验美妙的美丽休闲乡村。这背后,正是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市场需求的不断释放。
为此,政策层面着力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即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又要坚持产业协同,融合发展。最为重要的是,必须强化规范开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农业、农村、农民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依托,加强对乡村环境和乡村风貌的保护,保持村庄原有格局肌理和整体风貌,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乡村环境改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在我国依托农业打造休闲农业以及发展乡村旅游具有优越的条件、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这对充分开发利用农村旅游资源、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拓宽农业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村旅游服务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较好的经济基础等都有着积极意义。其中,美丽休闲乡村的提法正契合那些有着先天优质自然条件的美丽乡村,搭上乡村旅游快车,实现自然和谐与农村经济富民增收的多赢成效。
对于需要满足推介条件的有关要求,《通知》指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优势,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搭建新平台新载体,改造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旅居业,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而为了符合推介条件,参评美丽休闲乡村推介的乡村要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特色优势明显。自然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产业特色突出,生产、生态、生活资源得以整合,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人、地、钱”资源开始整合,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乡村休闲旅游旅居业联农带农成效显著。
二是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旅居要素统一协调,餐饮、住宿、体验、康养、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功能齐全,配置合理。能够结合自然生态文化特色资源,合理利用闲置农房村舍等发展乡村特色民居、精品民宿。村容村貌整洁,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乡风民俗良好。制定了乡规民约,农耕文明、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民风淳朴,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情好客、诚实守信。近3年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治安案件发生,无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品牌效应突出。在全国知名度、美誉度以及游客满意度较高,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优势和口口相传的乡土符号,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成为中小学及各类大专院校的培训实训基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不难发现,有资质提请美丽休闲乡村推介的地区,必须要具备自然条件与旅游服务的双优良,实际上,这也是旅游产业作为一个关联广泛的类别,能够切实发挥出强劲带动作用的基本要求。之所以需要在乡村地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旅游的结合,与其背后对实现地区发展和民众就业、增收意义非凡等有着直接关系。实际上,这也是有关部门决心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部署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前提条件之一。
放眼未来,按照既定乡村旅游发展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共同推进,料想乡村旅游将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有必要提醒的是,必须结合地方实际,真正打造出并且良性经营和维持具有地方文化和地域特征的旅游产品或者休闲农业品牌。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探寻该如何真正激发各休闲农业主体或乡村旅游业主体的主观活力之策,是这两个政策体系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
唯有如此,才能让各自目标得以达成,才能真正实现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本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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